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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02 来源:

甘肃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号)要求,现编制2023年度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在甘肃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抓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优化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方式,管办评分离,完善内部治理、提高工作透明度,着力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助推依法治校和学院改革与发展。

(一)高度重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结合学院实际,围绕学院基本信息、资金使用、招生与考试等重点领域,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处室(部)、二级学院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其中,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日常事务、保密审查等;各处室(部)、二级学院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公开信息。学院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流程规范,对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进行细化管理:一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确保学院在形成或获取信息后通过不同的载体及时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化,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师生员工提供途径,保障其获知信息的权力;三是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流程化,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四是各处室(部)、二级学院建立信息公开报告制度,督促重大决策性信息在学院网站专栏对社会公布。

(二)突出重点,不断深化关键领域信息公开

学院高度重视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大学院审议“三重一大”事项、机构调整及干部聘任、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招聘、职称评审、基建项目和大型设备采购、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院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切实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三)拓宽渠道,不断创新信息公开载体

学院以图文、视频、钉钉等多种方式展现信息已成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常态。学院从师生及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出发,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内容的呈现方式。一是继续发挥学院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推进学院网站、办公平台等信息的融合,网站中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用于发布相关信息,并丰富学院网站内容,增设新的工作栏目以充实网站信息量;二是借助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以“今日财贸”、“财贸快讯”等新闻形式发布学院每日工作及重要工作消息;三是持续完善官方和各处室(部)、二级学院信息发布、公开等机制;四是不断优化“校园网”,为学院师生提供更优质的一卡通服务平台,丰富校园办公平台资源。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院重点对学院概况、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人事招聘、招生就业、基建项目、教学科研、学生工作、收费情况、队伍建设、招标投标、对外交流和校企合作等信息通过学院网站、钉钉群、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渠道主动向师生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学院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2-2023学年学院网站共发布信息254篇,其中,新闻稿142篇,招生就业信息26项,通知公告86项。

2.通过传统媒体及QQ、微信、钉钉等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全学年通过办公室发布文件、通知、公告等各类办公信息500余条。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新闻动态约400项。通过QQ、微信、钉钉推送发布信息2000余条。校外媒体对学院的新闻报道33篇。

3.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情况。一是通过教职工大会,及时汇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工作、世行项目、实训室建设项目、教学和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会工作和其他专项工作;二是通过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议、专题工作会、教职工座谈会等公开重要信息和征求意见;三是通过各类文件、手册、宣传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利用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广播台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四是通过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主动公开学院各方面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主要包括学院简介、校情概览、现任领导、组织机构、领导机构、院史沿革、学院年鉴、学院荣誉、学院章程、学院位置、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院部与学科信息,主要包括各处室(部)、二级学院的概况、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和重点专业等信息。

3.教育教学信息,主要包括师资队伍、高职教育、中职教育和成人教育等信息。

4.招生就业,主要包括中、高职、成人教育招生信息、迎新信息和就业等信息。

5.科学研究,主要包括科研概况、主要成果、科研项目、技术合作和科研资金动态等信息。

6.校园生活,主要包括工会、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学生科技、奖助学金和文化活动等信息。

7.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主要包括评建通知、评建动态、评建组织和数据公开等信息。

8.合作交流,主要包括中外合作情况、院校合作和校企合作等信息。

9.人事信息,主要包括人事政策、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人员招聘等信息。

10.招投标信息,主要包括甘肃政府采购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做出项目意向公示、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成交公告等。

(三)招生就业公开信息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

中、高职招生信息公开项目主要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等。

(1)招生章程。招生章程的内容涉及学院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地址、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各类招生信息,是考生了解学校最为直接的官方渠道。招生章程在每年招生计划编制时,根据省教育厅、招办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而后上传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待甘肃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学院也通过官方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开。同时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也在相关网站、报刊印制《招生章程汇编》进行公示。学院招生章程从制定到公开,均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执行,符合其制定和公开要求。

(2)招生计划。学院根据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及扩招总数,通过官网、志愿填报系统及招生计划汇编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正式审核通过后的招生计划,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及省招办的专业媒体向社会公开。该过程严格按相关规范执行,符合要求。

(3)考生录取信息查询。按照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考生可在全省招生信息网上,根据自己的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招生期间,学院招生处成立电话咨询组和网络咨询组,考生在通过招生网查询的同时可以通过网络咨询和电话咨询查询以上相关信息。

(4)招生咨询和申诉渠道。招生期间,学院招生处成立电话咨询组、网络咨询组和现场专业咨询组接待考生及家长的咨询事宜。各咨询组成员均为熟悉学院情况、了解招生政策的教职员工,咨询过程保证客观、公正。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监督电话,负责考生和家长的申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新生报到后,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可以向学院招生处和纪委办公室进行举报,学院根据举报情况责成相关部分,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和当事人,以此保证申诉和举报渠道的畅通,查询和处理及时有效。

(5)招生信息公开特色做法。学院着力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立体化的信息公开渠道。采用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结合的形式进行信息宣传。依托甘肃省招生信息网、钉钉、报刊等渠道开展网络宣传,在线咨询,让考生全方位获得招生资讯,实现学校、考生零距离。

(6)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从2017年开始实施。考生通过甘肃省招生考试信息网选择填报的院校,根据学院公布的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我院《招生章程》及《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均报送甘肃省考试院和甘肃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预录取名单上传省考试院分类招生管理平台后审核通过后,及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做到整体招生过程阳光透明。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实施“阳光财务”,做好财务预决算的发布与解读,及时公开校办企业财务信息和受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在预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主动公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公布学院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仪器设备、图书、专用材料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情况;公布学院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信息。在每年开学注册的收费环节,学院在收费现场向缴费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通过录取通知书、招生简章等途径,公开公示收费标准。

通过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专题会议、职工大会、公告栏等渠道,将学院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决算、招投标和资产管理等信息进行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主动公开,主动引进中介机构对我院的财务收支、资产情况进行审计,促进学校财务信息的透明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学院还设立并对外公布了价格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落实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反映的教育收费问题,建立受理举报机制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方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信息均会在学院官方网站、人社厅网站及时发布。经资格初审、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备案等程序,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中。

2.职称评审方面。《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各类任职文件分别在学院网站、钉钉、等及时发布。

3.教师培训等方面。教师进修、公开访学、外派教师学习交流、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的相关报名信息及考试成绩等在学院网站、钉钉群发布。

4.其他工作方面。编印并发布学院各类规章制度,使所有教职工了解并遵守学院制度,避免因违规引发争议。教职工如违反学院制度,由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并与本人沟通核实,属实的发文公布处理意见。教职工评优选先均在学院网站,钉钉工作群发布,及时公布通知文件、评选标准及程序,确定结果后进行公示。

(五)教学质量、科研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钉钉工作群等网络平台和公开文件等途径对学科设置、教学实践情况以及科研管理等相关情况做了信息公开。

1.教学信息。全日制在校生情况,专业设置情况,包括各专业介绍、当年新增专业名单、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等。

2.学生服务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大学生竞赛管理办法等教学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工作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实习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及要求、毕业设计(实习报告)手册等教学管理手册。

3.国际交流与合作信息。国际交流情况、国际合作情况相关制度、流程及费用等。

4.教学和科研信息。精品课建设、教学成果奖申报、教材选用制度、自编教材建设规定、科研项目立项结项等情况、各级各类赛项参赛办赛及获奖情况通报、教学教研方面评优选先信息公示、教科研动态、学术交流动态、工作会议等方面公开信息。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生处(党委学工部)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学工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部门工作职能,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奖惩办法、学生资助政策、学生申诉等涉及学生权益的事项通过印制手册、钉钉推送、四级(学院、评审委员会或学管会、二级学院、班级)公示等形式,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并随时接受学生的监督和投诉。特别是评优表彰及奖、助学金工作,均在做好前期宣传、信息提供、统计、评审及形成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班级、二级学院、学院逐级公示的原则进行严格的公示。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周例会、学团干部大会、学生大会、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宣讲等渠道做到政策宣传全面到位,评审细节公开清晰,评审过程严格、公正、透明,评审结果无异议,举报投诉通道畅通,并设立专线。公示信息严格审核,不该公示的信息绝不公示,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七)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保卫处就扫黑除恶、校园稳定安全等突发事件进行了主动公开;工会以教代会为主要阵地公开信息,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将工会的规定、活动等信息及时上传,让广大工会会员了解和知悉;办公室公开通勤车及公务用车线路、费用等信息;后勤服务处公开设备维修、承包经营、物业服务等信息;就业与校企合作处、双创中心对就业、创业工作方面的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度,学院未收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向全院师生公布院领导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总的来说,2022—2023学年,学院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使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网络化,通过多种途径调动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五、因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情况

本学年我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的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况。

六、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二是完善制度;三是发掘新媒体,如微信小程序、钉钉、办公软件等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宽度;四是不断健全完善各处室(部)、二级学院的信息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实际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部分处室(部)、二级学院对信息公开的重视度不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认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公开程序不够完善,有待于逐步规范;配套的考核与管理工作不够细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学院建章立制工作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建设。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逐步实现变结果公开为过程公开,变部分公开为全面公开,变静态公开为动态公开,及时、便捷地向社会各界和全院师生提供原始信息。

三是加强监督,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特此报告。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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