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文件
经管院发﹝2025﹞004号
关于印发《实训室隐患整改制度(试行)》的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学院实训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实训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实训室隐患整改制度(试行)》。请全体师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实训室隐患整改制度(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经济管理学院实训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实训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隐患整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经济管理学院所有实训室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隐患排查
实训室管理员应定期对实训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
排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设备老化、电线裸露、消防设施缺失或过期、通风不良等问题。
排查工作应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制定整改措施。
三、隐患整改
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设备或区域的使用,并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师生安全。
隐患整改工作应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并纳入实训室管理员的绩效考核。
整改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安全进行。如需专业人员协助,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外部机构。
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已完全消除。复查结果应记录在案,以备查阅。
四、责任追究
对于未能及时发现并上报隐患的管理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除相应的绩效考核分数。
对于未按时完成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罚款等。
对于因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预防措施
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培训,提高管理员和师生的安全意识。
定期对实训室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严格执行实训室使用规定,禁止违规操作和使用。
加强实训室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监督检查
学院应定期对实训室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学院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
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实训室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本隐患整改制度的实施,我们将全面提升经济管理学院实训室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训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