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院长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院长助学金”是由我校为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资助政策,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75号)文件而设立的资助项目。经费来源为我校事业单位收入,“院长助学金”旨在确保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刻苦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院长助学金”受助对象主要是家庭经济贫困的在读优秀学生和当年新生中的特困生。为了充分发挥此项助学金的激励作用,保证我校“院长助学金”的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组织机构
由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和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具体实施,承担主体责任。
二、评选范围及金额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高职(专科)生中品学兼优或具有上进心,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读学生。
(二)奖励金额:一等1000元/人/学年;二等500元/人/学年。
(三)奖励人数:依据每年学院自提资助经费总额调整人数。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认定登记在册的贫困生),生活俭朴。
4.未享受过其它资助项目的学生。
5.上一学年度表现优异的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6.残疾或孤儿学生优先考虑。
7.其它能证明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
四、评审原则
1.严格遵守《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定》。
2.各系部根据学生工作处下达的院长助学金名额,受理本系部学生的申请材料,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初审。
3.院长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在校学生可根据园丁助学金申请条件,按学年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院长助学金申请表》。
五、评选程序和时间
1.评选程序
(1)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部学生人数和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比例确定各系部名额。
(2)各系部受理学生申请,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初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处资助中心汇通各系不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对各系部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最后的获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备案发放。
2.评选时间
每学年一次,每年10月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
六、学生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本学年不遵守校园文明公约、受到违纪处分警告以上的受处分者。
2.休学、参军、弹性学制学生。
3.使用高档手机,日常消费较奢侈。
七、院长助学金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附件1: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院长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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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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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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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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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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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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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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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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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 班 |
曾获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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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经 济 情 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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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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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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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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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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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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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情况: |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班级意见:
班主任(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
院部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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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院长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
院部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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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公民身份证号码 |
院部 |
班级全称 |
学号 |
性别 |
困难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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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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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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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