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中心)、兰州校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由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实验室使用部门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训(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落实责任制。
一、领导机构
组 长:周和平 周雅顺
副组长:郭志强 王庆华 王秀玲 任世伟
何科鹏 张常俊 杨青荣 王 浩
组 员:黄 凯 张宏奎 宋文军 宋伟钢
李发学 李斌成 马 伟马 涛
赵剑锋李耀东 牛 磊 王麦红
李多艺李 丽 柳发旺 汪继祥
李玉环 何昊辰 许 淳 李文强
孙 亮 杨松涛 雒庆华 张竹骞
杨文科 张新华 王小燕 邸维琰
郑惇元 黄国鑫 杨 洋 贺 嘉
张 玲 毛世虎 王义勇 宋 飞
何文江 司朝弘 杨彦红 彭丽媛
二、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学院党委书记周和平、党委副书记院长周雅顺为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郭志强、王庆华、王秀玲、任世伟、何科鹏、张常俊为副组长。
党委副书记郭志强对学院实训(验)室安全工作有人员思想教育责任;副院长王庆华对学院实训(验)室安全工作有后勤保障工作责任;副院长王秀玲对学院实训(验)室安全工作有资产管理工作责任;纪委书记任世伟对学院实训(验)室安全工作有纪律检查责任;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副院长何科鹏担任,协助党委书记周和平、党委副书记院长周雅顺对学院实训(验)室安全工作负责;副院长张常俊对学院实训(验)室安全工作有学生管理和人员、财产安全保卫责任;办公室成员为以上组员。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部门为实训信息中心,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推进实施,工作上向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实训(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督导实训(验)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实训(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协调实训(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实训操作过程,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及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特此通知。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2022年6月26日(修订)